波密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2年04月25日 04: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关于对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实施补充方案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波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树牢“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思想观念,围绕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基本方针,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为契机,优化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明确资金投资方向,统筹做好项目安排,继续加大产业(尤其本地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继续补齐偏远地区、三岩片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继续激发脱贫户、“三类人”内生动力,实现群众增收创收,切实让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县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工作安排部署,督促各部门联合发力,统好用好本年度中央、区、市、县各级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涉农资金。

2.坚持规划引领。依托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三类人”、三岩片区、新农村建设等重点人员和领域,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积极推动乡村振兴。

3.坚持分工负责。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通力协作,确保此次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4.坚持集中使用。按照“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的原则,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及使用,结合整合资金总量,科学合理计划项目,避免资金投资分散,形成资金“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所急、所需。

5.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严格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程序,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用、安全、运行高效。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要求,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形成资金“合力”,集中投入,精准发力,聚焦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岩片区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重点村帮扶等民心工程,聚焦脱贫户、“三类人”、三岩搬迁群众等特殊人群,继续加大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乡村有效治理,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拓展群众致富渠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动乡村振兴。

四、资金整合范围及规模    

整合范围:此次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1.中央、自治区下达或配套的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县财政专项配套资金。

整合规模:本次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616.2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47.01万元(整合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0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79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50.01万元,)整合中央其它资金624.09万元,整合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43.17万元(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269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补助资金547.17万元),整合县级财政专项配套资金1202万元。

五、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本次统筹整合的16616.27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主要用于县域内群众(含脱贫户、“三类人”、三岩群众)生产发展、巩固提升、小型公益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含三岩搬迁)、美丽宜居整村推进、扶贫贷款贴息、生态岗位补助资金等方面,拟安排项目26个。其中:计划生产发展类资金5243.05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31.55%,安排项目7个;计划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2013.62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12.11%,安排项目3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1837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11.12%,安排项目6个;计划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6122.51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36.8%,安排项目6个;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554.3751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3.33%,安排项目1个;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624.09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3.76%,安排项目1个;其他资金221.6249万元,占比本次整合资金总额的1.33%,安排项目2个具体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

1.波密县玉普乡犏奶牛扩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普乡达巴村修建养殖场1座约3栋牛舍,饲料储备仓1栋,管护房2间,采购母犏奶牛、育肥牛约200头及修建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88户294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2.波密县扎木镇东若村农田灌溉水渠项目,计划投资398万元,建设内容为:在扎木镇东若村新建明渠约5000米(渠道断面为内部40cm×50cm,外部52cm×62cm),200PE管长约3500米(PE管压等级为0.8兆帕),200闸阀70个,蓄水池一座容积100立方米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发改委,项目责任人:李彦龙,项目受益58户352人,计划3月开工,12月底完工。

3.波密县玉许乡海定村雅江雪牛养殖项目,计划投资1547.05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许乡海定村新建养殖牛舍3栋约2800平方米,销售管理用房约200平方米,建设值班室、消毒室等约200平方米,采购犏奶牛及育肥牛约200头及配套养殖相关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136户823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4.波密县三岩搬迁安置点农机具购置项目,计划投资198万元,建设内容为:为三岩搬迁群众购置JH504轮式拖拉机、悬挂式液压翻转犁、两轮斗厢农机具各73套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73户539人,计划4月开工,12月份完工。

5.波密县岗云杉林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建设内容为:修建古乡巴卡村建设项目配套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文旅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四朗,项目受益75户343人,计划5月开工,11月完工。

6.波密县嘎朗村民宿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内容为:修建一座特色民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文旅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四朗,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5月开工,11月完工。

7.波密县产业园区温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0万元,建设内容为:更换遮阳网3868.6平方米,屋面维修100平方米,更换喷灌喷头2500个,购置灵芝菌种500000袋,塑料薄膜50卷无纺布规格为5.2米、2000米,无纺布规格为1.2米、2000米,灵芝密封收纳箱100个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306户1456人,计划6月开工,12月份完工。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8.波密县玉许乡海定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16.55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许乡海定村新建入户道路约7827.47平方米,新建和维修路面约8518平方米,边沟约2188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136户823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9.波密县玉许乡海定村给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69.76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许乡海定村新建垃圾处理站1处、污水检查井15座、沉泥井13座,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约796米,入户PE管约40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136户823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10.波密县玉许乡海定村人畜分离及庭院整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27.31万元,建设内容为:为136户进行人畜分离,每户补助7000元;按2.1万元每户的补助标准为136户开展庭院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136户823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11.波密县松宗镇栋曲村村道硬化项目,计划投资39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松宗镇栋曲村进行长约3300米、宽约4.5米的村道路面硬化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发改委,项目责任人:李彦龙,项目受益46户208人,计划3月开工,12月完工。

12.波密县嘎朗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古乡嘎朗村进行道路硬化长约1000米,修建400平方米停车场,人行道建设长约500米,种植绿树及草坪500米,配套标识、照明、水、电、排水等相关基础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文旅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四朗,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6月开工,12月完工。

13.波密县八盖乡用电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8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八盖乡安装配电箱(电表箱)约288台,电缆约10978米,水泥电杆约55根,变压器(50KVA)约3台,铜芯配线约47880米,建设或安装配管、吸顶灯、插座等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八盖乡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索朗次仁,项目受益264户1325人,计划3月开工,12月完工。

14.波密县八盖乡雄吉村钢架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八盖乡雄吉村建设钢架桥1座,长度约68米,宽度约2.5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交运局,项目责任人:于云波,项目受益48户260人,计划4月开工,12月完工。

15.波密县多吉乡基础设施(道路硬化、排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2万元,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约2900平方米,新建和维修道路排水管(渠)约10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多吉乡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丁增卓玛,项目受益89户289人,计划4月开工,12月完工。

16.波密县玉许乡热西村小型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2万元,建设内容为:修建混凝土引水渠约1700米,建设农桥、分水口等附属设施。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玉许乡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王雷,项目受益46户263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四)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

17.波密县玉普乡宗坝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79.13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普乡宗坝村修建排污主管DN300型2593米,入户支管DN200型1200米,化粪池17个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93户353人,计划4月开工,12月完工。

18.波密县玉普乡宗坝村人畜分离及庭院整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16.38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人畜分离牛棚约7790平方米;按2.1万元每户的补助标准为77户开展庭院整治,新建垃圾分类4处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93户353人,计划4月开工,12月完工。

19.波密县玉普乡宗坝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41.28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玉普乡宗坝村进行村内路面维修4019.14平方米,加宽路面762.5平方米,建设混凝土边沟3958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93户353人,计划4月开工,12月完工。

20.波密县古乡嘎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90.8万元,建设内容为:在古乡嘎朗村进行8970米村道硬化,入村道路整治3655.3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21.波密县古乡嘎朗村给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62.1万元,建设内容为:在古乡嘎朗村新建排污管道约5263米、饮水管道约3651米;修建过滤池3座、蓄水池3座、沉淀池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22.波密县古乡嘎朗村人畜分离及庭院整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32.82万元,建设内容为:在古乡嘎朗村新建人畜分离牛棚约3150平方米,新建猪舍约1575平方米;按2.1万元每户的补助标准为84户开展庭院整治;新建垃圾分类14处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5月开工,12月完工。

(五)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23.波密县生态脱贫岗位人员补助项目,资金624.09万元,用于波密县1983名生态岗位人员补助。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林草局,项目责任人:柳军力,项目受益84户466人,计划1月开工,12月完工。

(六)扶贫贷款贴息类

24.波密县2021年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54.3751万元,用于波密县贫困群众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计划4—8月期间实施完成。

(七)其他类

25.波密县2022年技能培训项目,计划投资55.6249万元,开展内容为:驾校、旅游从业、厨师等技能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80户80人,计划3—12月期间实施完成。

26.波密县项目管理费,计划投资166万元,建设内容为: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项目主管部门:波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央宗,项目受益100户400人,计划3——12月期间实施完成。

六、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

项目管理:1.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结合整合方案,科学严谨做好项目设计(概算)等,通过项目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标或邀标;2.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工程设计等实施项目,督促施工方开工建设,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积极组织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配合各级做好项目调度,开展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3.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施工方严格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公示公告;4.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规定,主动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料,健全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库录入工作。

资金拨付:1.在县政府正式批复整合方案之前,县财政将收到的各级财政资金指标文件及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告知乡村振兴局,期间已通过上级审核明确需实施的项目可提前实施;2.在县政府正式批复整合方案后,县财政在收到项目施工方合同、工程进度证明、拨款申请等资料后15日内完成约定内资金拨付,并及时更新资金拨付数据;3.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建设项目或项目闲置资金,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适时收回,并有权将收回资金调剂其他项目;4.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各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拨付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完成本年度资金拨付任务。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制度。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操作程序、监管措施等,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统、用、管、评有规可循。

(二)阳光操作。继续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等管理方式,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实现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科学有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按照项目公示公告要求,县、乡、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切实加强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途、项目建设等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强化监督。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的监管,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积极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也要自觉接受各级专项检查、巡视巡查等,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下,管好用好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四)压实责任。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负责所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县整合办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精准使用及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及次年安排资金的依据,对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或行业部门,在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对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附件:林芝市波密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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