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12月20日 07:53

第一部分波密县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政府办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政府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的枢纽,承担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等重要职能,是承上启下的窗口。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发扬团结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超前谋划工作,全力推进落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负责本县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负责政府会议和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牵头组织县政府重要会议的文稿起草,根据安排参与县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六)研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七)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负责综合执法管理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工作。

(九)负责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需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综合协调金融工作,跟踪了解和调查研究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建议、意见、议案、提案的督办工作。

(十四)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执行、业务指导及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与县委、人大、政协、驻军和武装部队的工作联系。

(十六)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接待工作。

(十七)负责驻市办事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八)承担审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县政府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县政府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本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本县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二十一)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相关政府规章。

(二十二)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展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组织、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市政府法制办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本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考核。

(二十五)按照《波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十六)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二十七)负责办理市信访局和县领导拟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二十八)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二十九)负责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十一)承办县政府和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车辆几驾驶员的管理。做好车辆的使用、调度和对车辆的及时保养和维修,做好车辆的定点保养修理和保险,监督油料的使用和管理、发放登记、油料款开支账目等工作;加强驾驶员技术及理论学习,强化责任心,加大对驾驶员的监督力度。

(二)承办各项会议会场的布置、会务硬件设施的维护文稿的承印、就餐、住宿等工作。对会议所用桌、発(椅)音响、空调等物的保养,打扫会议场所的卫生,为领导、代表提供开水等服务。保证各项会议的顺利召开;负责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县委大院的清洁卫生、环卫设施的维护、草坪的管理、于部职工周转房的维修等;按时对大院的垃圾进行清理、对各个则所的便池进行清理;维护县委大院的社会治安,制定、落实传达室制度,担负起正常上班时间及周末的值班工作,确保绝对安全。

(三)承办好各类接待活动(包括代表团、考察团、座谈等),充分安排好各项接待所的场所(包括住宿、就餐、会议场所等)和用品(包括车辆、烟酒饮料、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接待礼仪用品等)。

(四)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后工作所需开支、拨款报销的顺利流转.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保证定点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定点采购物品的质量,做好定点采购物品在保修、保换期内的保修、保换工作。

(五)负责各项文稿的打印承印,保证会议文件和所需材料、横幅的制作和各项活动所需材料及宣传材料的正常及时打印;按照《保密法》规定保证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保证各种办公用品的及时发放和储备。

(六)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七)制定并落实县机关食堂的管理制度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包括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波密县法制办公室、波密县信访局、波密县综合执法局四个部门。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局、综合执法局)机关。波密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包括议和接待事务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综合服务(包括财务室)、采购修等5个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收入合计26,302,475.08元,比上一年增加6025352.1元,增长29.72%,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接待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支出合计22,998,154.15元,比上一年减少116864.3元,下降0.51%。

二、2020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收入合计26,302,475.0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0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支出合计22,998,154.15元,比上一年减少116864.3元,下降0.51%。其中:基本支出16,068,145.66元,占总支出的69.87%;项目支出6,930,008.49,占总支出的30.13%。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64,843.28元,占总支出的44.63%;商品和服务支出8,985,965.11元,占总支出的39.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0,394.20元,占总支出的2.79%;资本性支出3,106,951.56元,占支出的13.51%。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含其他收入1,599,999.42) 26,302,475.08元,比上一年增加6025352.1元,增长29.72%,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接待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998,154.15元,比上一年减少116864.3元,下降0.51%。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含其他收入1,599,999.42元)22,998,154.1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43,046.97元,占总支出的82.80%;国防支出871,157.00元,占总支出的3.79%;公共安全支出134,956.73元,占总支出的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721.66,占总支出的4.29%;卫生健康支出524,813.79元,占总支出的2.28%;农林水支出160,320.00元,占总支出的0.7%;住房保障支出1,278,138.00元,占总支出的5.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9,043,046.97元,比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15031700元增加4011346.9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6.69%。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271,998.05元,比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5708700元减少了1436701.9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83%。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9,614,263.73元,比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9323000元增加291263.7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12%。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26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3,643,136.42元,为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相关机构事务经费等。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1,043,167.83元,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相关项目开展资金。

(二)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871,157.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县中队县级配套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支出134,956.73元,为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武装部业务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85,721.66元,比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952200元增加33521.6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52%。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933,003.7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01500元增加31503.7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49%。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571.6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500元增加3071.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6.71%。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5,831.7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4200元减少18368.2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1%。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2,314.5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9500元减少7185.4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81%。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4,813.7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53400元减少128586.2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32%。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55,500.3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02700元减少47199.68元,完成年预算数的76.71%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69,313.4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50700元减少81386.5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94%。

(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160,32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农牧民意外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78,138.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22500元增加55563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6.90%。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74,008.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22500元减少5150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13%。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04,13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主要为工资增资。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8,145.66元,比上一年增加5332152.4增长33.1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27,119.28元,占基本支出的64.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41,026.38元,占基本支出的35.73%,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4,412,323.84元,决算数4,412,323.8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本年决算数比上一年减少1622660.27,减少26.89%。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1,865,294.72元,比上一年减少434116.86元,减少18.88%。接待2000批次,19100人。

3、2020年公车保有量20量,本年度无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7,029.12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决算数比上一年决算数减少188543.41,减少6.89%。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政府办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741,026.38元,比上一年增加52960072.24元。上升1190.06%,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政府办的车辆运行经费与接待费单独作为项目核算,未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底,波密政府办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其他用车2辆。固定资产总额3281.03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2206.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7.24%,车辆类固定资产814.14万元,占资产总额24.81%;其他固定资产260.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95%。

(三)政府采购情。2020年度政府办政府采购金额为519,075.00元,主要为机关食堂设备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0年度政府办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波密县政府办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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