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12月20日 08:05

目 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协助波密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工作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全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自治区、市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7、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8、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0、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和实施本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1、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波密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波密县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组织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三大法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县辖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为的检查;组织调查县违反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负责对县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表的统计上报;指导各乡(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涉及业务工作的综合执法;承办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协助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土地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

拟定土地储备规划、计划;根据储备计划,对应纳入储备库的土地,依法实施收购、收回;对入库土地及时组好前期开发;承办已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具体承办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

第二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770,457.92元,比上一年增加77,363,420.16元,增加238.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到基建项目经费8000万余。支出合计38,093,668.21元,比上一年减少4,908,499.73 元,减少11.41%

二、2020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770,457.9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03,400.00元。

三、2020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8,093,668.21元,比上一年减少4,908,499.73元,减少11.41%。其中:基本支出3,575,946.71元,占总支出的9.39%;项目支出34,517,721.50元,占总支出的90.61%。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2,404.29元,占总支出的8.80%;商品和服务支出9,009,834.17元,占总支出的23.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00.00元,占总支出的0.27%;资本性支出25,628,829.75元,占总支出的67.28%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含其他收入3,190,401.21元)82,767,057.92元,比上一年增加67,702,530.38元,增长449.42%,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基建项目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587,790.77元,比上一年增加15,711,623.33元,增长199.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7,790.7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537.84元,占总支出的1.49%;卫生健康支出188,310.34元,占总支出的0.80%;农林水支出5,369,485.00,占总支出的22.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2,293.84元,占总支出的30.32%;住房保障支出468,856.00元,占总支出的1.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57,307.75元,占总支出的42.6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51,537.84元,比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369,100.00元减少17,562.1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24%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35,286.63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47,000.00元减少11,713.3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62%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095.7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300.00元减少2,204.2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74%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1,570.43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00.00元减少3,629.5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6.12%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585.0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600.00元减少14.9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42%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8,310.3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44,200.00元减少55,889.6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11%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6,073.4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0,700.00元减少14,626.5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9.31%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32,236.8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3,500.00元减少41,263.1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6.22%

(三)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369,485.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1、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5,369,485.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7,152,293.8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73,500.00元增加4,278,793.8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8.91%

1、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67,242.53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82,100.00元减少214,857.4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28%

2、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4,306,61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3、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174,226.31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4、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支出10,00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5、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94,215.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1,400.00元增加2,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0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8,856.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8,300.00元增加190,5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8.4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住房补贴计入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2,096.00,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8,300.00元增加3,7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36%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86,76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住房补贴计入住房保障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0,057,307.7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000.00元增加9938,307.7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51.52%

1、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10,057,307.7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000.00元增加9938,307.7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51.52%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5,946.71元,比上一年增加756,039.17元,增长26.81%,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补发住房补贴增资。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52,404.2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3,542.42元,占基本支出的6.2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6,991.00元,比上一年增加7,066.32元,增加35.47%,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了车辆运行费用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1,991.00元,占“三公”经费的7.38%,比上一年增加1,991.00,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本年度共接待3批次16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比上一年增加5,075.32,占“三公”经费的92.62%,比上一年增加5,075.32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从专项经费中列支了车辆运行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23,542.42元,比上一年增加63,240.60元,增加39.45%,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底,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主要为一般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额89.6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41.93万元,减少31.87%,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报废一辆小型越野汽车。其中:车辆类固定资产48.38万元,占资产总额53.97%;其他固定资产41.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03%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本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