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3月31日 05:55

目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西藏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包括:本部门一个部门、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根据《医疗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3)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做好全县干部群众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做好群众的健康体检任务;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指导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服务工作。

(4)承担全县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协同疾病预防、保健部门完成全县人民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5)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做好全县范围内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隔离消毒,防止传染病流行,切实做好全县计划免疫工作;定期为全县群众进行健康体检,并建居民健康体检档案;做好征兵、学生、僧尼等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及宣传工作;做好全县乡村医生的教学、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一等综合医院和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也是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本单位机构数为1个;编制人员数为55人;年末实有人数49人。

2、医院内设有3个病区,7个临床学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传染科、急诊科);6个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病理科、胃镜室);8个职能科(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药械科、信息科、院感科)。拥有AccessCT机、麻醉机、DR500毫安数字化X光机、彩色多普乐彩超机、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和血气分析仪等设备。

第二部分

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西藏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总预算1022.17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826.0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支出12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9万元。

二、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卫生健康支出情况说明

(一)卫生健康支出

2019年卫生健康支出为826.0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2.32万元,上升12.58%。

公立医院综合医院2019年支出数为725.0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1.1万元,增长7.58%。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数为19.3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9万元,比2018年增长12.14%。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为46.6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13万元,比2018年增长9.72%。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125.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上升9.72%。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16.6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上升9.74%。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9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上升9.7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3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8.88%。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4.0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9.68%。

(三)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医院预算数为70.1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54万元,上升10.27%。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综合医院预算安排支出数为70.1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54万元,上升10.27%。

三、关于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1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方面的支出。

四、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2018年本年未涉及公务接待费

2018年本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为8032元,并非财政安排,是从单位事业收入里安排。

(三)2018年本年单位未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本单位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19万元,并非财政安排,是从单位事业收入里安排。

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所发生经费由我单位事业收入里安排。

五、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收入的情况说明

(一)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本部门预算总计102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七、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卫生健康收入826.04万元,占总收入的80.81%。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125.94万元,占总收入的12.32%。2019年财政对社会保障保险基金的补助安排9.33万元,占总收入的0.91%。

八、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支出情况的说明

卫生健康支出826.04万元,占总支出的8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4万元,占总支出的12.32%。财政对社会保障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9.33万元,占总支出的0.91%。

九、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安排13.19万元,其中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2.06%。

(二)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医院固定资产总值3176.43万元,占总资产的67.82%。其中房屋价值1284.07万元;公务用车有5辆,价值134.5万元;其中,日常公务用车辆2辆,平时用于日常急救用车3辆;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为1757.8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实地查看的结果,由第三方对我县涉及的五个单位共计五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最终出具了绩效评价结果,五个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分别为80.77分、89分、89分、76.39分、7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良、良、中、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我县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医疗卫生与疾患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公立医院:反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及中西医部门所属城市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独立门诊、民族医院的支出以及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燃支出。

附件:1.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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