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2月20日 05:56

目  录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波密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标准,拟订医疗保障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上级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县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  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7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97.17万元,增长52.36%,增长原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2.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1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波密县医疗保障局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2.7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97.17万元,增长52.36%。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79.76万元,比上一年增长88.13万元,增长96.18%,增长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79.76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63.5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3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4.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5.8%;项目支出103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36.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47万元。新设单位。其中: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25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86.05%。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22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减少0.58万元,减少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51.22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82.1万元,增长48.55%。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55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97.22%。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38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110.7%。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0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6.43%。

(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5.29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66.38万元,增长96.33%。

(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7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98.73%。

三、关于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1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等。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4.28%,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2.76万元。

七、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82.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占总支出的6.18%;卫生健康支出251.22万元,占总支出的88.84%;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占总支出的4.98%。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支出合计金额2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179.76万元,项目支出共103万元。

(一)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其中: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2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8.22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3.55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38万元,行政运行135.2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4.7万元。

(二)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0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5.2万元,增长99.6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波密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4.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3.68%。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42万元,净值9.59万元,净值占总资产66.32%。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车辆净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9.5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0%。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本单位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预算、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截止2021年1月31日,波密县医疗保障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波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本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