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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波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lasa.gov.cn

2020年08月05日 04:47

波政发〔2020〕61号

关于印发《波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波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波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起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藏政办函〔2019〕80号),结合县域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医疗、医保、医药统筹联动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管理、运行和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资源、利益、发展、服务共同体和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流程、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筑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两个基础。统一领导财政、卫健、医保、人社、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权责明确,分工协作。波密县人民医院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单位,重点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乡(镇)卫生院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工作。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以医疗机构提质增效为重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人事编制和薪酬制度改革,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舒心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实现 “小病不出乡、中病不出县”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持续深化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藏医药服务能力,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特成立波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边    巴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马 海 蕴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斌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达娃卓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大 次 仁    扎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 海 燕    松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米 海 成    倾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旦    增    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益西江成    易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学 位    玉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于 云 波    多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索朗次仁    玉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 和 林    八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朱 果 夫    康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玛四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 家 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巴    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彦 龙    县发改委主任

        次仁卓嘎    县财政局局长

         田 治 国    县人社局局长

         张    斌    县卫健委主任

        次仁罗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兰    建    县审计局局长人选

        白    珍    县医保局副局长

        陈 恩 宽    县卫健委副主任

        尼玛扎西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由达娃卓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斌、陈恩宽、尼玛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方案制定、会议研究、政策协调、组织实施、牵头指导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通过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形成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上下贯通,突破政事分开、让专业人干专业事,促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由各自为阵向分工协作转变,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实现人事、资产财务、业务、绩效考核、药械供应保障、党建“六个一体化管理”、完善“十三个统一”、实现“五个强化”。

(一)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

1.统一行政管理机制。由波密县人民医院牵头、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县人民医院负责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人、财、物的统筹管理,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所有资产予以清查后移交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内部的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单位性质、政府投入、职责任务、公共卫生管理和原有名称不变,增挂波密县人民医院—ΧΧ乡(镇)卫生院医疗共同体牌子。波密县疾控中心、波密县藏医院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在人才、技术、管理、设备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医共体的支持和扶持。按照县乡一体化管理工作模式和要求,逐步推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调配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统一人事管理机制。波密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商县卫健委提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报林芝市卫健委备案。乡(镇)卫生院院长人选,由县人民医院提名,县卫健委党组讨论推荐,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内部干部职工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与专业相匹配的原则,实施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使用需报县卫健委党组研究审批,确保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合理的人员结构和充足的人才资源,确保基层正常的服务能力。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现人员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由县人民医院按照卫生系列相关文件规定和聘任程序进行,编外人员制定待遇方案,用待遇留人。鼓励县级医疗资源下沉,要按照规定配备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不得削弱乡(镇)医疗卫生力量以补充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队伍,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同时受乡(镇)党委、政府领导。

3.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在县人民医院要设独立财务账户,配备专门人员,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统筹运营。配置专业财务人员,承担医共体内部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做好第三方财务审计工作,每年3月份向县卫健委党组汇报上一年医共体财务预算情况、审计情况及医共体业务收支情况,每年12月份向县卫健委党组汇报下一年医共体财务预算、设备购置计划及基建情况。县卫健委根据医共体承担医疗卫生工作任务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县财政根据县卫健委制定的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县人民医院,由县人民医院统筹调配。医共体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县卫健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监督。县人民医院财务科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账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受益,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医院成本核算机制。

4.统一医疗设备管理。完善医共体医疗设备配置、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乡(镇)卫生院新配置的医疗设备在型号、性能、检查项目、使用耗材等方面保持一致,确保医疗设备的维修、维护能够达到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内部各医疗单位的医疗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并由县人民医院全面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培训。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医学检验科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医共体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

(二)改革县域医疗卫生运行机制

5.统一医疗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医疗、护理、院感、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实行同质化管理,根据当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防治需要,合理调配人员,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县人民医院要充分发挥医疗专业的优势,在做好本院医疗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乡(镇)卫生院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对基层常见病的诊治,真正落实好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上下转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外转审批,落实分级诊疗职责。

在县人民医院设置健康管理中心,主动加强与县疾控中心的协作配合,开展健康干预,按规定配备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依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和团体签约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乡(镇)卫生院要在全面做好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乡(镇)疾病谱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与管理,开设康复病床,接诊上级医院下转的病人,切实提高群众健康素养,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有序分流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积极探索开展和推广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引导医共体成员合理诊治,严格执行医保部门规定的农牧区医保、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协助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监督,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

6.统一医疗人才培养。充分利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及广州市对口波密援藏资源,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养模式,实行“师带徒”“一对一”带教模式,全面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强化紧缺卫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壮大卫生人才队伍,制定培养县级医院适应性人才计划,做到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高质量、全覆盖,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广州市辖医院接受轮训、进修、专科培养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7.统一药品配备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药品使用种类,统一药品配备管理,统一内部用药范围、用药目录,对纳入自治区采购平台的药品通过统一采购、统一备案、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形式,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在药品配备方面要做好药品目录、药品剂量、药品剂型、生产厂家等统一,探索建立药品调配及回收等售后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与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账目要单设、申请要单报、入库要单做。对乡(镇)卫生院要抓好临床用药培训和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乡(镇)的用药范围,全面做好药品“零差价”销售,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工作。

8.统一耗材采购管理。医共体要统一医疗卫生机构所配备、使用医用耗材的类型、规格、厂家等,通过对医用耗材进行带量采购、统一采购、统一备案、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模式,进一步降低耗材采购价格,实现医用耗材同质化管理。

(三)构建县域智慧医疗系统

9.统一建设医院信息化。借助波密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和国家关于三区三洲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医共体成员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2020年完成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县乡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统一端口、统一目录、统一内容,在充分使用西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云计算模式统一县域医疗机构应用软件系统,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进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医保平台即时结算等数字化管理,实行互联网+收费方式,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服务运行机制,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共体。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行业监管等健康服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智慧医疗全覆盖。县人民医院加强对信息系统运行监管,保障数据安全。

10.统一远程医疗平台。医共体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利用广州市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满足县域内临床疑难疾病的诊疗需要。在已开展远程多学科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县域内远程病理切片会诊、实时超声会诊等远程诊断功能,为县域和跨县域提供诊断服务,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发挥好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构建医共体绩效考核新模式

11.统一考核评价。县卫健委制定医共体考核评价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基层党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疾病防控、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医疗服务经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开展绩效评价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挂钩。医共体完善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挂钩。健全医疗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费用增长调控机制,扩大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

12.统一薪酬制度。保证财政原有投入渠道不变基础上,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薪酬工资比例。县人民医院要制定规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参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66号)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西藏特殊津贴及其他津贴补贴制度的同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内部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与医德医风、岗位风险、工作业务量、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实行同工同酬(绩效奖金)。医共体内薪酬分配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县人民医院制定,积极探索建立院长年薪制。

(五)构建医共体党建新模式

13.统一党建一体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藏党办发〔2018〕31号)精神,医共体内部党建工作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立波密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党支部,受卫健委党组领导,选配好组成人员,院长和支部书记分设,按照宜兼则兼、宜分则分的原则,设立党支部书记、院长。全面做好医共体成员单位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党管干部的原则,管人、管事、管物、管财。加大对医共体内部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

(六)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新提升

14.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一是统一医疗服务标准,医共体各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相同标准,到2020年底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有明显提升。二是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共体内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发展,建立县域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藏医药诊疗中心(乡(镇)),加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诊疗服务能力,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乡(镇)卫生院应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为标准,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康复、慢性病、藏医药等服务为重点,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升级达标。

15.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要统筹调配力量,实施县医院专科医师+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村医的“1+1+1+1”签约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人民医院要把医疗资源调配给家庭医生团队,更好地发挥家庭医生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上的独特作用,把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藏医药保健等健康服务做得更细、更实、更贴心。2020-2021年家庭医生规范签约服务质量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0%、100%;重点人群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持续保持“双百”,特别是要做好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以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

16.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完善医共体功能定位,制定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出台县域内部、之间和向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自治区最新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医保差别化报销政策,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17.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共体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与服务。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接受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县疾控中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综合评价机制,强化专业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保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不变,扎实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任务。

18.加强藏医药服务能力。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法》,加强乡(镇)卫生院藏医科内涵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广藏医药适宜技术;根据地域特色,利用藏医药独特优势开展藏医养老养生、康复护理、治未病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藏医药在防治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中的优势;积极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藏医技能、藏药配方,保护藏医传承技术。

四、实施步骤

2020年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确保我县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筹备阶段(2020年5月--7月)

根据西藏自治区县域综合医改进程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召开动员安排部署会议,出台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

1.全面启动(2020年8月—9月)。全面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2.全面实施(2020年10月—2021年11月)。根据工作方案,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3.阶段总结(2021年12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全面深化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面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实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是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缓解农牧区看病不及时、看不好病和优质医疗服务下沉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健康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间要大力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县域医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的管理,重点管投入、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财政部门要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对应划转资金及时进行划转,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机构编制部门要研究探索编制备案制、县管乡用等灵活编制管理方式,满足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组织、人社部门要简政放权,在院长选聘、岗位设置、招聘引进、人事管理、职称聘任、分配制度、绩效工资核定、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探索建立有利于落实患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医保“即时结算、异地结算”机制。发改部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加大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投入,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围绕方案研究贯彻落实细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工作推动落实好,确保取得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宣传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县乡一体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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