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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波密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lasa.gov.cn

2020年09月30日 05:05

波政发〔2020〕78号

关于印发《波密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波密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根据任务分工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波密县2020年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农贸市场作为农副产品流通枢纽,是保障食品安全、落实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为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改善农贸市场卫生环境,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林政办发〔2020〕5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动,取得活动实效,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干净、整洁、有序、便民”为总目标,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存在的脏乱差和经营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常态长效、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部门齐抓共管、市场内外结合,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卫生环境,提升农贸市场整体形象。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在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勇于担责、主动作为,加快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属地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属地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依规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压实职责。全面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做到定人、定点、定位、定责。

——分类整治。全面掌握各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于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农贸市场,开展重点整治、挂牌督办;对于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属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相应推进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 10月31日)。各单位、各责任部门对照《全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工》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顿和限期整改,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对照任务要求逐一验收落实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整治市场环境卫生

1.市场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度,明确包干责任人;

2.市场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严格执行日常清扫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市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堆积性垃圾,市场公共厕所、水池等基础设施专人定时保洁和消毒、无明显异味;

3.市场内严禁乱堆杂物、乱扔垃圾;

4.市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摊点无鼠屎、蟑螂、凳桌无鼠咬痕;

5.在专业指导下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操作台面、下水道、垃圾桶等高频接触部位和市场内水池、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等定时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

6.严格落实人员体温监测、戴口罩、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等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7.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环境、食品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负责单位: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投公司)

(二)整治市场环境秩序

1.摊位、店铺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市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负责单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资委,城投公司)

2.市场内、沿街店面,划行归市,无出摊、出店占道经营现象。(负责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

3.市场周边无影响市容环境的乱堆乱挂、乱贴乱画和垃圾广告,广告招牌设置规范。(负责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

4.市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类停放,无随意占道、乱停乱放等现象。(负责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

5.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落实生猪屠宰环节派驻官方兽医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负责单位:农业农村局)

6.开展农贸市场内销售的居民生活必需品,肉、菜、水果、米、面、油、蛋、奶等监测物价。(负责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7.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负责单位:商务局,城投公司)

8.在农贸市场内合理布局经营品种,将海鲜和水产品经营者统一单独设置一片区域,活鱼销售区与其它农副产品销售区域隔离。(负责单位:商务局,城投公司)

9.加大市场内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市场内设置公示栏,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农副产品抽检记录等事项。(负责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做好农贸市场噪声、恶臭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加强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分局)

12.维护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交通乱象集中整治,确保道路通畅。(负责单位:公安局)

13.公安机关对拒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聚众闹事、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单位:公安局)

(三)整治市场环境设施

1.市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功能完好。(负责单位:应急管理局)

2.市场内通风、照明设施正常。(负责单位:城投公司)

3.市场给排水设施通畅,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负责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分局)

4.市场垃圾储运、公共厕所、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设备运转良好。(负责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

(四)整治市场食品安全

1.落实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通过农产品生产者自我承诺提升农产品整体质量;

2.对肉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确保肉食品安全;

3.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制度,每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量达到40批次以上;

4.加大市场内经营者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实现亮照经营;

5.督查食品进货来源,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

6.严查各类变质、过期食品,保证食品安全。(负责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管理、依法整治,做到多方联动、快速推进、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要坚持清单化管理、逐条逐项推进,做到任务、责任、人员、进度和时限“五个落实”,确保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三)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依法依规、共同推进的整治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整治中既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更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附件:波密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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