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11月05日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波密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推进全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2、保证国家和上级政府指示、法令、法规在本系统内实施;领导、协调、支持行政工作。

3、讨论决定政治工作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出科学决策;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实施发展改革工作计划,推动发展改革事业的发展。

4、模范地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党员队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各项组织制度。

5、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政府职能

1、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分析形势,突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在调查研究上出成果、出特色,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

2、建立重点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计划,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构建电子网络系统,为项目管理、评审提供方便。继续加大争取投资工作力度,继续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的规划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及项目的后评价等环节上抓好与上级行业部门之间的衔接、申报及协调工作。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立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引进一批关系全局、影响力大,对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起关键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继续在论证,规划、初步设计等环节上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前期工作。

3、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要在“准确、全面、及时、科学”上狠下功夫,确保统计数据能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貌。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农牧民增收,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大调查力度,扩大统计范围,加强统计分析。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分析力度,为县委、县府决策提供决策基础。

5、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坚持市场监测周报告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在市场上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便掌握主要商品价格趋势及市场动态和情况;密切关注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有关市场价格稳定的措施及时有效的实施。

(三)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项目评审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机构。核定编制数共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个(科级领导职数3名),事业编制5个(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459,467.26元,比上一年减少238,073.43 元,降低8.83%;支出合计2578467.26元,比上一年增加39926.57元,增长1.57%。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459,467.2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2578467.26元,比上一年增加39926.57元,增长1.57%。其中:基本支出2459467.26元,占总支出的95.38%;项目支出119000元,占总支出的4.62%。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7331.79元,占总支出的90.65%;商品和服务支出241135.47元,占总支出的9.35%。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59467.26元,比上一年减少238,073.43 元,降低8.8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78467.26元,比上一年增加39926.57 元,增长1.57%。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8467.2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6,702.13元,占总支出的75.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53.13元,占总支出的8.64%;卫生健康支出134064元,占总支出的5.2%;住房保障支出145848元,占总支出的5.6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9000元,占总支出的4.6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56,702.13元,比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1760400.00 元增加196,302.13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1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2,853.13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9100.00元减少36,246.8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01%。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11,252.4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5300.00 元减少34,047.60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12%。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850.49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00.00 元减少649.51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02%。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218.9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700.00 元减少1,481.04 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15%。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8,531.28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600.00 元减少68.72  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2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4,064.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1400.00 元减少7,336.00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81%。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6,562.8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3300.00 元减少6,737.20 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84.44%。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97,501.2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8100.00 元减少598.80 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39%。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5,848.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43600.00 元增加2,248.00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57%%。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物资事务(款)物资轮换(项)支出119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9,467.26元,比上一年增加166,166.57元,降低7.2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37,331.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135.47元,占基本支出的4.9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8,918.00元,比上一年减少912.00 元,降低3.06%。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3,918.00元,占“三公”经费的13.55%,比上一年减少912.00元, 降低18.88%。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4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0元,占“三公”经费的86.45%,同上一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2,135.47元,比上一年增加22125.45 元,增加22.1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279.5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03万元,增长2.20%。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0.11%;车辆类固定资产52.8万元,占资产总额18.89%;其他固定资产30.7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00%。

(三)政府采购情况。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发展与改革事务,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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