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的公示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6月20日 11:31
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自治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波密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服务热线和行业监管电话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索朗平措 波密县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17789049888
职 责:波密县人民政府是波密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尼玛顿珠 波密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18108944448
责 任:波密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10个乡镇水利分管领导负责本乡镇所辖范围内的每个村选举三名管理人员和统计上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情况。管理人员分别为村主要领导一名、班子成员一名、村水生态岗位工作人员一名,村委管理人员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协助乡镇及水利局完成水质监测工作、水费计收和供水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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