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02月08日 06:39

第一部分波密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强化对工作上的宏观决策和指挥职能,加强反分裂斗争;加强重大行动、重大事故(案件)的协调处置。

2、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及有关法规建设,做好维护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3、强化队伍管理职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通过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体制。

4、制定本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

5、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6、研究、分析、预测本县敌对斗争形势和社会治状况,提出工作对策,为公安处、县委、县政府提供重要情报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案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7、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坚决打击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和毒品犯罪的侦破工作。

8、制定出本年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物资装备;同时开展一系列公安宣传工作。

9、制定出本单位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公安队伍;检查、监督本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警察的一切活动进行督察;按规定权限实施监督。

10、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和从事上述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11、指导、维护道路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牌证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等管理工作。

13、领导驻地消防部队和警卫系统的工作,承担重要警卫任务。

14、依法对外国人进行管理。

15、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县公安局

波密县公安局设置10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110指挥中心、政工人事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爆炸物品监管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大队、法制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

2、公安派出所

波密县设置10个公安派出所。即:波密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古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易贡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八盖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多吉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康玉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玉许乡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倾多镇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松宗镇派出所、波密县公安局玉普乡派出所。

3、便民警务站

波密县设置8个便民警务站,由波密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管理。即:梅州路便民警务站、波茂广场便民警务站、城西便民警务站、扎墨路便民警务站、老油库便民警务站、德庆路便民警务站、通麦警务站、易贡茶厂警务站。

 4一级公安检查站

波密县设置一个一级公安检查站,即:玉普一级公安检查站,实行双重领导。

第二部分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41.8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544.18万元,增长11%,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41.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41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公共安全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安全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0年波密县公安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安全预算拨款数为5841.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44.18万元,增长11%。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304.44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72.91万元,增长10 %,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562.55 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06.44万元,增长24%,增加主要原因为调增部分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安全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5279.33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90.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7.2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87.46%;商品和服务支出662.07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12.54%;项目支出562.55万元、占总支出9.63%。

(三)、一般公共安全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4866.9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79.35万元,增长11%。其中:

1、1)、行政运行(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4629.92万元, 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11.63万元,增长8%。

2)、其他公安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97.1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78万元,增长40%。

3)、信息化建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102.94万元,是新增项目,增长100%。

4)、特别业务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37万元,是新增项目,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376.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7.97万元,减少7%。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356.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0.63万元,减少8%。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20.1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16%。

(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0.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4%。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4.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5%。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15.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6%。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263.0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3.47万元,增长15%。

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84.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10万元,增长14%。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178.13万,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3.37万元,增长16%。

4、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数为335.4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9.33万元,增长22%。

三、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5279.33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90.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7.2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9.04%;商品和服务支出 662.07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11.34%。项目支出562.55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9.63%。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7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未休假人员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0.05万元,其中: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0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18.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584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5841.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总计5841.88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48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3.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42万元,占总支出的6.45%。

3、卫生健康支出263.06万元,占总支出的4.51%。

4、住房保障支出335.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5%。

七、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1、公共安全支出48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3.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42万元,占总支出的6.45%。

3、卫生健康支出263.06万元,占总支出的4.51%。

4、住房保障支出335.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5%。

八、关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1、公共安全支出48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3.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42万元,占总支出的6.45%。

3、卫生健康支出263.06万元,占总支出的4.51%。

4、住房保障支出335.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2.0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18万元,减少0.4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波密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68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1190.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4%.固定资产原值总额5019.75万元,累计折旧1522.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4.61%。其中: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为3080.9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8.11%,房屋固定资产原值3445.11万元。通用设备净值为280.7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03%,专用设备净值为80.9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32%,其他固定资产净值为53.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53%。波密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3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16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中型载客2辆、其他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绩效评价。此次绩效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2019年本单位对部分资金进行了绩效跟踪,并初步起到了节约成本、控制预算的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1月31日,波密县公安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波密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波密县公安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波密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时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级别、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波密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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