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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确定省道303线公路用地及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公告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3月23日 11:29

为进一步保护路产、路权,充分发挥公路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波密县辖区省道303线(通麦大桥至那曲界路段),共计135.005公里;根据国省干线移交方案,其管养事权已于2020年1月14日由波密县交通运输局移交至林芝公路分局扎墨养护管理段。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确定省道303线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三米范围为公路用地。

三、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划定省道303线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5米范围为公路建筑控制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道303线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占(利)用公路涉路施工的,应当向林芝公路分局扎墨养护管理段(地址:林芝市波密县桑登路4号;联系方式:0894-5422282)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办理公路路政许可手续。

特此公告。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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