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玛达沟建设项目、达兴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12月13日 04:12
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玛达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玛达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玛达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波密县玛达沟
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猪舍工程、围栏工程、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养殖区123亩,放养区800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波密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8289145886
联系人:冀新宇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28264664
联系人:郑工
电子邮箱:3952928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或从环保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波密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即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波密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玛达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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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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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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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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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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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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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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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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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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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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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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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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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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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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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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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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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达兴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达兴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达兴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猪舍工程、围栏工程、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养殖区110亩,放养区800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波密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8289145886
联系人:冀新宇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28264664
联系人:郑工
电子邮箱:3952928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或从环保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波密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即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波密县藏猪养殖沟口—达兴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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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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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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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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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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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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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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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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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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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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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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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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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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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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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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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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