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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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51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听取住建局《关于波密县县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排查组,对我县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并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会议要求,住建局要持续加强对自建房和公有性住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排查整治无死角,要及时对各乡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指导,要对县城自建房违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已经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要加大力度推进。自然资源局要对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为违建建筑但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房屋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及时推进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西藏健阳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波密县松宗镇岗巴村藏香猪养殖项目的请示》(波商发20229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三、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林芝市德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古乡加油站项目的请示》(波商发〔2022〕10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按相关程序上报,以市商务局批复批转结果作为推进工作依据;林芝市德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要做好用地相关手续工作。

四、研究商务局《关于在古乡区域新建加油站的请示》(波商字〔2022〕13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按相关程序上报,以市商务局批复批转结果作为推进工作依据。

五、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西藏金牛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八盖乡加油站的请示》(波商字〔2022〕1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按相关程序上报,待市商务局批复批转后推进实施。

六、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波密县人民政府审核下发<波密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波自然资〔2022〕22号)

会议指出,按照《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林芝市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局结合波密县实际,起草了《波密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核下发。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波密县人民政府审核下发<波密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要求,波密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要牵头抓总,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相关工作。

七、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拨付波密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请示》(波自然资〔2022〕27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八、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缴纳波密县2022年批次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费用的请示》(波自然资〔2022〕42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九、研究财政局《关于对我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县纪委收缴的违纪违规所得物品进行集中处置的请示》(波财字〔2022〕19号)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清理部分车况较差不宜继续使用的公务车辆,按照各单位提交的关于车辆处置的请示,结合县财政局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拟对26辆公务车辆和县纪委收缴的违纪违规所得物品进行集中处置。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对我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县纪委收缴的违纪违规所得物品进行集中处置的请示》。

会议要求,请财政局(国资委)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事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十、研究林草局《关于涉及森林督查项目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使用征收标准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加快完成森林督查整改工作,鉴于2018-2021森林督查整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办理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多,资金量大。根据《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波政告〔2021〕3号)文件规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此公告标准征收土地经初步核实,涉及森林督查整改工作项目建设时间多数在2020年1月1日前,如按照《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波政告〔2021〕3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涉及资金量大且林地林木补偿费已超出县政府已解决资金范畴,建议此次森林督查整改中涉及建设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前的项目,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按照《波密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3号)标准征收。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林草局《关于涉及森林督查项目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使用征收标准的请示》。

会议要求,林草局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十一、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对群宗非法占用土地一案恢复强制执行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依法惩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不断推进波密县法制化建设任务,拟针对群宗非法占用土地一案恢复强制执行。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对群宗非法占用土地一案恢复强制执行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对该案予以强制执行,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配合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