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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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4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研究林草局《关于“川藏铁路昌都至林芝段电力设施迁建工程(林芝至波密段)”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林草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二、研究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玉许乡白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指出,“波密县2021年玉许乡白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用地所涉及林地“一张图”中存在0.0516公顷一般灌木林地实际为宜林地,现拟将该部分林地在森林管理“一张图”中调整为宜林地。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玉许乡白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要求,林草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三、研究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扎木镇东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指出,“波密县2021年扎木镇东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用地所涉及林地“一张图”中存在0.3652公顷乔木林地实际为宜林地,现拟将该部分林地在森林管理“一张图”中调整为宜林地。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扎木镇东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要求,林草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四、研究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玉普乡米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指出,“波密县2021年玉普乡米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用地所涉及林地“一张图”中存在0.3401公顷乔木林地实际为宜林地,现拟将该部分林地在森林管理“一张图”中调整为宜林地。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林草局《关于“波密县2021年玉普乡米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区域变更林地小班主要属性因子的请示》。

会议要求,林草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五、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西藏卓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易贡乡(通麦小集镇)加油站项目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按照相关程序推进该事宜。

六、研究商务局《关于在川藏铁路沿线建设撬装式加油站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商务局要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七、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拟将产业园区100.12亩土地租赁给西藏广药汉方灵芝产业有限公司,评估租金为8万元/年,租赁期限为5年。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请示》。

会议要求,政府办要及时与法务征求相关意见,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八、研究乡村振兴局《关于审议<关于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乡村振兴局《关于审议<关于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乡村振兴局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九、研究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包干经费发放办法>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波密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包干经费发放工作,财政局制定了《波密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包干经费发放办法》。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包干经费发放办法>的请示》。

会议要求,财政局要根据办法内容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十、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缴纳波密县2021年村镇第一批次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费用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该事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玛旺扎,政府副县长达娃卓嘎、琼达、姜耀、旦增顿珠、张旋坤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