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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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1月4日,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关于易贡乡大门左侧四间门面房装修项目免于财政投资评审的请示》《关于规范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请示》《波密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等11项议题。

在研究财政局《关于规范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请示》时,会议指出,为规范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结合波密县实际,县财政局拟对波密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整,并印发执行。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规范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请示》,波密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总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通用资产(含2万元)的处置审批,由资产使用部门具体负责,资产使用部门定期(一年一次)将处理结果报县财政局备案;2万元—5万元的通用资产(含5万元)的处置审批,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县财政局(一年一次)将处理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备案;5万元以上的通用资产(含5万元)的处置审批,需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审议结果进行处置。

会议要求,县政府办及时将《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波密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标准转发全县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全保卫,政府副县长姜治强、达娃卓嘎、梁亚文、姜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