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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波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波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波密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bom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波密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西藏林芝市波密县沿江路1号林业和草原局,邮编:860300,电话:0894-54225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波密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及时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充分利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县林草工作有关工作信息72条,其中项目招投标类3条,招聘类2条,政策解读类8条,其他类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我单位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及时将林草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的向全社会公开。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41.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林草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基层农牧民对林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对一些严禁公开的信息难以完全理解。今后加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力度,对适宜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严禁公开的内容要加以详细说明和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