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bom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联系(地址:扎木路15号,邮编:860300,电话:0894-54222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情况,编制政府信息总数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44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 条。

(一)主动公开144次(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示波密县县城空气质量、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卓龙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共4次;在局公示栏公示波密县县城空气质量、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卓龙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共4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登记情况共5次;在局办公室公示栏公示工作简报信息共131次)。

(二)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管理信息。

(四)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分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日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公开的能力。认真组织局人员学习《条例》,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提高思想意识,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提醒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及时公示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办”。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的前提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结合“6·5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条例,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