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各招商引资企业:
为做好2023—2024年度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科学测算扶持奖励资金额度,按照《波密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波政发〔2023〕72 号)有关规定,现将补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全县已有1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扶持奖励资金申请。为避免因信息遗漏、时间延误等原因导致企业未能申报,现开放补充申报通道,请尚未提交申请的企业于2025年12月19日18: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以投资企业名义形成书面申请报送至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逾期未报视为无申请意愿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对象
与波密县人民政府(波密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波密县投资促进局或授权单位)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2023—2024年按照协议完成投资的企业。
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