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扎木镇人民政府、古乡人民政府、松宗镇人民政府、玉普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转发<西藏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施工图的函>的函》文件要求,拟征收土地涉及古乡嘎朗村;扎木镇卡达村、扎木村、通木村、巴琼村、东若村、娘纳村、康木村、桑登村、达兴村;松宗镇格尼村、纳玉村、角达村、角通村、栋亚村;玉普乡米堆村、米美村、宗坝村、阿西村、格巴村、达巴村。经波密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波密至然乌段)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项目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栽种各种植物、修渠开荒。
二、行政审批部门停止审批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项目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的一切建设项目。
三、已获批的处于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项目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的项目需停止建设。
扎木镇、古乡、松宗镇、玉普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的前期准备,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查处各类擅自在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项目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违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行为。
四、对擅自在新建铁路波密至然乌线项目建设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违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栽种各种植物、修渠开荒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土地不予赔偿或补偿,对不听劝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经调查认定为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类附着物,包括反季节、超密度、违反生长规律移栽、多次多地突击移栽的林果苗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屋、棚圈、厂房,临时搭建的简易建(构)筑物等一律不列入补偿范围,并限期清理。
六、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