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波密县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报告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波密县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

情况报告

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波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抓实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共进。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压实。始终坚持把波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锚定“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调整充实了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了《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波密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优化了《波密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了《波密县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波密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波密县2025年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2025年以来共召开会议28次学习、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事宜。其中,县委常委会16次、政府常务会4次、政府党组会4次、政府专题会1次、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次、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会1次。同时,坚持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践行者、推动者,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宣传月宣传活动为契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2025以来组织开展、参与集中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100余份、宣传品750余份、受教群众1200余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专题研讨班1次,培训学员33名。

(二)生态文明高地目标任务不断夯实。紧盯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更高质量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突出以实的举措、硬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在巩固202220232024年高地创建成果基础上,持续压茬接力,紧盯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制定印发《波密县2025年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方案》,细化为2696条任务均达到既定目标。波密县已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居)63个,乡镇示范创建命名率80%。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切入点,实施了《波密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充分挖掘“两山”实践模式4个。第二轮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10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20项整改任务6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34项,长期坚持28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18项整改任务5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30项,长期坚持15项,剩余8项序时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8项整改任务1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5项,剩余8项序时推进

(三)生态安全屏障重要地位不断巩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完成报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2025年以来累计义务植树500余亩,栽种树苗20000余株有力释放绿色生态效益。全面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长效管理,县乡村三级林长开展巡林活动12036,河湖长开展巡河1216次,总里程5211km,时长38219h,清理河湖范围垃圾69.9982025年甄选生态岗位人数1994人,截至目前兑现生态岗位资金480余万元。完成米堆冰川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并安装运行,强化对冰川冰湖变化监测,形成了《西藏典型冰川与冰川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研究报告》。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农村环境试点空气质量、卓龙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帕隆藏布国控断面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水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饮用水、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Ш类标准。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断增加。坚持以提升环保功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委托第三方实施环卫市场化运维工作,负责全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管理。投入资金545万元完成波密县建筑垃圾处理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投入资金410万元完成波密县卓龙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项目建设。投入380万元完成波密县雅江雪牛养殖基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400万元完成八盖乡雄吉村等7个行政村垃圾无害化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938万元实施易贡乡江拉村、玉许乡林琼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完成244户人畜分离改造,改善村容村貌。投入资金1636.8万元新建乡镇化粪池,除康玉乡247户未完成外,其余乡镇均已竣工。同时,解决资金204.88万元用于解决波密县易贡乡通加村通麦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问题。

(五)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已完成波密县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工作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全面开展零散成品油和非标车用燃料清查整治行动,县域不存在“黑加油站”。严格落实柴油车及配件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检查,抽检成品油样品3批次,均符合国家标准。持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2025年投入公交车2台覆盖80%以上县城人口密集区,2025年以来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8里辆,补贴资金77.5万元。制定《波密县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5年兑现58户农机报废资金1313.2951万元。在农牧区禁止秸秆禁烧、垃圾禁焚,投入资金90万元购置5台秸秆还田一体机,规划建立3个秸秆还田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模化落地。实施噪音污染防治行动,及时处置噪音问题1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委托第三方开展声功能区划夜间噪音监测工作,达标率为100%。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经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问题。完成2025年上级下发43个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核减重复图斑14个,剩余29个图斑均完成相应整改处置。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调整充实“三个责任”各级责任人。完成3个乡镇32处水源水水质监测任务,完成4个行政村供水维修养护任务。完成66条山区河道和水普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发布初步成果公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完成30余个河道红线复核项目,下达行政许可5项。扎实推进《波密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已完成政府采购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示。筛选4条河流申报2025年度幸福河湖,已完成申报材料编制编制工作和市级验收整改上报工作,待自治区验收。同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保留入河排污口3个,已完成“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联合专项行动和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已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已完成典型大宗工业固废非正规堆存场所排查工作和波密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报告上报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面积4万亩,推进绿色统防统治,覆盖农田9.7万亩,覆盖率100%。引导农户增施有机肥,指导使用农家肥15万吨、发放有机肥23.55吨及简括豌豆种子82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同时,累计排查养殖场、屠宰场及散养户10余次,强化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监管。

(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始终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以强化环境督查、加大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全面推行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2025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90人次,开展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共261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受理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举报8,处理满意率100%。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罚款13.71万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起,完成1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深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指导建设单位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109个,“两高”项目保持零审批、零引进。同时,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新增简化管理类1家,登记管理类排污单位1家。落实“一证式”管理,开展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均已完成整改。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督促波密县9家(简化管理类7家,重点管理类2家)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依法开展环境信息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够平衡,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还有短板。二是个别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欠缺,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盯劲和韧劲有待强化。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人员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波密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波密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守底线思维,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落实《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和波密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