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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七步流程”提升巡察质效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4月04日 10:48

2017年以来在县委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市委巡察办的大力指导下,波密县巡察机构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快速进入工作角色,紧紧把握政治巡察这一工作目标,认真遵守巡察工作“七步流程”,开展巡察工作。截至2019年3月份共对11个县直部门、9个乡镇、1个寺管会、1个企业开展巡察,有效发挥了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巡察准备。结合中央、区、市巡视巡察工作,制定符合波密实际的巡察工作方案和制度,开展每轮巡察业务培训,每年的巡察重点内容,巡察对象,巡察时间与上级巡视巡察保持一致、同步,做到巡视巡察“全区一盘棋”。

巡察了解。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向县委巡察组通告的函,全面、如实、客观的掌握被巡察单位问题情况,更深、更细地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并做到一个问题一个佐证材料,保证问题的真实性。

巡察报告。巡察报告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并且认真落实巡察组长负责制和问题报告底稿制。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中期汇报会,汇报会和“书记专题会”,层层审核报告,确保巡察报告质量。

巡察反馈。及时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商量确定巡察反馈时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参加反馈会,提出反馈整改工作要求,强化责任,传到压力。

巡察移交。对移交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涉及行业部门处理。同时,填写移交清单,向市委巡察办报备,做到移交问题责任明确,交接工作简而明、细而精。

 整改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报告通过巡察组审定、巡察办审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层层严格把关。巡察办以电话督促或实地跟踪督办的方式,动态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催办,对整改完成的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立卷归档。派专人到上级巡察机构跟班学习取经,并把每轮巡察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完善,且按规定装订成册备案,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巡察资料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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